February 3, 2025 0 Comments

引言对于非美国税务居民(NRA)而言,如果希望为美国受益人设立信托,需要面对美国税法的多重复杂性。信托被认定为“美国国内信托”或“外国信托”的分类,会显著影响其在美国的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以及申报义务。本文将概述NRA委托人在美国设立的授予人信托(Grantor Trust)之运作机制,并比较美国国内信托与外国信托的主要差异。同时,将结合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以下简称“IRC”)、财政部规章(Treasury Regulations)和美国国税局(IRS)的相关指引,提供权威参考。1. 关键定义与法律依据非美国税务居民(NRA)“非美国税务居民”是指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未满足美国税务居民身份(例如并未根据IRC § 7701(b)(3) 的“实质居住测试”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也不是合法永久居民)。美国国内信托 vs. 外国信托根据IRC § 7701(a)(30)-(31)以及财政部规章(Treas. Reg. § 301.7701-7),若信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认定为“美国国内信托”:(1) 信托受到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管辖(“法院审理标准”);(2) 一位或多位美国人士能对所有重大信托决策拥有控制权(“控制标准”)。若信托不满足上述任意一项标准,则被视为“外国信托”。委托人信托(Grantor Trust)依据IRC §§ 671–679,如委托人对信托资产保有某些法定权限或权益,该委托人将被视为该信托资产的所有人,信托即为委托人信托。对于外国信托,如委托人为美国人士且受益人为美国人士,IRC § 679会自动将该信托视为由美国委托人实际拥有。不过,如果委托人为NRA,只要符合IRC §§ 673–677所规定的权限或权益,也可能被视为拥有信托资产,从而形成委托人信托。2. NRA委托人在美国设立国内信托,且受益人为美国人士2.1 所得税后果美国国内信托一般需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税(IRC § 641)。但如果该信托被视为委托人信托,则所有收入将“穿透”到NRA委托人端(IRC § 671)。根据IRC §§ 871(a)–(b),NRA只需就以下美国来源收入纳税:(1) 固定、可确定、年度性或定期(FDAP)的美国来源收入(通常预扣30%税款,或依据税收协定享受降低税率的优惠);(2) 与美国境内贸易或业务有实质关联的收入(ECI),采用累进税率纳税。因此,如果信托收入来自非美国来源(foreign-source),而该收入归于NRA委托人,通常无须缴纳美国所得税;但若是美国来源收入,就必须依据上述规则扣缴或申报。只要信托仍然属于NRA委托人的有效“授予人信托”性质,对美国受益人的分配在所得税层面并不视为受益人的应税收入,因为视同NRA委托人直接拥有该资产。然而,如果NRA或与NRA等同的信托对美国受益人进行大额赠与,则美国受益人可能需根据IRC § 6048(c) 及财政部规章 § 301.6048-4向美国国税局提交Form 3520申报。2.2 遗产税与赠与税问题若信托中包含美国境内财产(例如美国不动产或某些美国公司股票),而NRA在信托中保留了IRC §§ 2036–2038所述的相关权利,则这些财产可能依据IRC §§ 2103–2104计入NRA的美国应税遗产。与美国公民或居民不同,NRA在美国通常只有6万美元左右的遗产税免税额。根据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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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外国委托人信托(Foreign Grantor Trust)是指由委托人(又称设立人或信托人)在美国境外设立的信托。该委托人既可能是美国人士(U.S. Person),也可能是非美国人士(Non-U.S. Person)。根据美国法律,外国委托人信托的税务处理取决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居住身份以及信托具体条款的不同。本文将探讨外国委托人信托在美国的税务影响,重点关注涉及美国受益人、以及委托人为美国或非美国人士的不同情形。外国委托人信托概述外国委托人信托在美国税法上被视为“委托人信托(Grantor Trust)”,但其成立地不在美国境内。根据《美国国内税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以下简称“IRC”)第 7701(a)(31) 条的规定,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该信托被认定为“外国信托”:(1) 法院审理标准(Court Test):有外国法院对信托的管理具有主要管辖权。(2) 控制标准(Control Test):没有一个或多个美国人士能够对所有重大信托决策拥有控制权。对于美国税法而言,“委托人信托”是指符合 IRC 第 671-679 条规定,由委托人被视为该信托资产的所有人,并由委托人承担信托收入的纳税义务。对委托人的税务影响2a. 美国委托人(U.S. Grantors)如果委托人为美国人士(如美国公民或美国税务居民),则适用以下税务规则:(1) 所得税(Income Taxation):根据 IRC 第 671 条,委托人需对信托产生的所有收入纳税,不论该收入是否分配给受益人。这是因为美国税法将委托人视为信托资产的实际拥有者。(2) 赠与税(Gift Tax):若委托人向信托注资且该信托的受益人并非委托人本人,则这部分出资可能触发 IRC 第 2501 条规定的美国赠与税。委托人可使用其终身赠与税免税额(2023年为 12.92百万美元,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