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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ing Resources》之后的 IEEPA 关税退还执行:CIT 退税裁定、行政可行性与“已终局结关”缺口
March 8, 2026 | By Cynthia摘要在最高法院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未授权涉案关税之后,退税问题从“实体违法性”转向“执行机制”:报关条目的最终核算状态(liquidation posture)、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系统能力与人力配置,以及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中国人在美国买房的税务规划
发表于:Cynthia Wu|2026年1月24日非居民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简称 NRA)如果在美国持有房地产,涉及的联邦税务问题往往既复杂又容易踩坑。想把可能产生的联邦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负担降到最低,提前规划和专业指导非常重要。否则,NRA 在美国的房产可能会带来很高的税务成本,也会让继承人处理起来非常麻烦——继承人甚至可能要多交几百万美元的税,而这些税本来是有机会减少,甚至完全避免的。下面这个假设案例,就通过分析 NRA 持有美国房产可能触发的联邦赠与税、遗产税和所得税后果,来说明为什么要尽早做规划,以及可以考虑哪些遗产规划策略。一个值得警惕的案例2015年,来自中国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Frank 先生在洛杉矶购买了一套价值 200万美元的豪宅,用于投资。这套房产的资金全部来自美国境外。为了确保儿子
《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判决后的 IEEPA 关税退还:法律依据、程序机制与实务策略
《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判决后的 IEEPA 关税退还:法律依据、程序机制与实务策略作者:吴振华(Cynthia Wu)[1]摘要在 Learning Resources v.
反向1031交换和国际资金转移的风险
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帮助客户应对复杂的税务策略,包括1031交换,该策略允许纳税人在出售和替换投资财产时递延资本利得税。其中一种较为复杂的策略是反向1031交换,即在出售原财产(放弃财产)之前先购买替换财产。虽然这种策略提供了灵活性,但也伴随着严格的美国国税局(IRS)规则,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交换的有效性。 想象一下,您正处于反向1031交换的过程中。您已经购买了替换财产,现在您的原财产(放弃财产)正在市场上出售。最近,您收到了一位潜在买家的人民币报价。然而,买家的资金将首先转入一个中国国内账户,然后通过第三方香港(HK)公司账户,最后转入美国的托管账户。 问题是,这种支付结构可能会引发IRS的审查,从而可能危及反向1031交换的有效性。具体来说: IRS是否会认为这种国际资金转移违反了1031交换规则? 买家的香港账户是否应注册为公司账户以避免复杂情况?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研究IRS关于反向1031交换和合格交换安排(QEAA)的规则。 同类交换中QEAA的一般概念在标准的同类交换规则下,您必须先放弃旧财产,然后才能购买新财产。合格交换安排(QEAA)提供了一种替代途径:它允许您先购买替换财产,同时推迟放弃财产的转移。在QEAA中,替换财产或放弃财产被转移给交换托管人(EAT),EAT被视为联邦税务目的的受益所有人。这些安排的相关法规包括《2000-37号税收程序》(经《2004-51号税收程序》修订)。 QEAA的关键要求要符合QEAA的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有效QEAA的关键要求 书面协议:
非美国税务居民(NRA)设立信托惠及美国受益人:比较美国国内信托与外国信托
引言对于非美国税务居民(NRA)而言,如果希望为美国受益人设立信托,需要面对美国税法的多重复杂性。信托被认定为“美国国内信托”或“外国信托”的分类,会显著影响其在美国的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以及申报义务。本文将概述NRA委托人在美国设立的授予人信托(Grantor Trust)之运作机制,并比较美国国内信托与外国信托的主要差异。同时,将结合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以下简称“IRC”)、财政部规章(Treasury Regulations)和美国国税局(IRS)的相关指引,提供权威参考。1. 关键定义与法律依据非美国税务居民(NRA)“非美国税务居民”是指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未满足美国税务居民身份(例如并未根据IRC § 7701(b)(3) 的“实质居住测试”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也不是合法永久居民)。美国国内信托 vs. 外国信托根据IRC
理解IRC § 679下的委托人信托规则:外国信托的关键考量
引言外国委托人信托(Foreign Grantor Trust)是指由委托人(又称设立人或信托人)在美国境外设立的信托。该委托人既可能是美国人士(U.S. Person),也可能是非美国人士(Non-U.S. Person)。根据美国法律,外国委托人信托的税务处理取决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居住身份以及信托具体条款的不同。本文将探讨外国委托人信托在美国的税务影响,重点关注涉及美国受益人、以及委托人为美国或非美国人士的不同情形。外国委托人信托概述外国委托人信托在美国税法上被视为“委托人信托(Grantor Trust)”,但其成立地不在美国境内。根据《美国国内税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以下简称“IRC”)第 7701(a)(31) 条的规定,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该信托被认定为“外国信托”:(1)
